本网讯(通讯员 唐华) 五一长假,正值新宁县公安局“平安一号”专项行动期间,万塘派出所“一村一辅警”取消休假,在村里面进行走访时,发现有一片土地里种有罂粟,便立即向值班所领导报告,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块土地种植有48株罂粟。

经调查,系万塘村村民王某姣所种植,其称用于家禽发瘟治疗当药材使用。随即,民警依法对王某姣种植的48株罂粟予以铲除并扣押,并将王某姣口头传唤到执法办案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2019年6月份,王某姣到隔壁乡走亲戚时路过一片土地,看到有罂粟果,就拔了一颗当种子,种在自己的脐橙地里,现已结果成熟。现王某姣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处罚款500元。
民警提醒:不管用于何种目的,私自种植罂粟都属于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新宁站
作者:唐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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