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4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谭湘军)现年31岁的张某与28岁的曹某以应聘之名,行盗窃之实,假扮师徒关系应聘某宾馆网络管理员后,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偷走一万余元的电脑设备。2012年6月1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曹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10月下旬的一天,张某与曹某共同商量,欲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偷走株洲市某宾馆电脑房内的电脑硬件设备。随后,二人假扮师徒关系于同月28日去该宾馆应聘网络管理员,并成功受聘,负责该宾馆的电脑程序维护及电脑除尘工作。
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期间,张某与曹某以旧硬盘、旧CPU替换该宾馆原有电脑硬盘、CPU的方式,盗走宾馆13个AMD牌CPU、18个希捷牌电脑硬盘、3个西数牌电脑硬盘。经价格鉴定,被盗的电脑硬盘、CPU价值共计10550元。
2012年3月,曹某、张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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