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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系列报道二十】液晶电视当显示器使用“拒保修”?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redcloud 2012-03-21 0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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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0日讯(记者 吴庠)“既然电视有这个功能,怎么是不当使用呢?”杨先生近日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反映,他购买了一台海信液晶电视做电脑显示器,但使用不到1年就出现了相关故障,厂家却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对故障提供免费保修。

  据杨先生介绍,2011年1月,他在邵阳通程电器买了一台26寸海信液晶电视,保修期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3年”。由于这台电视可连接电脑当显示器使用,他为此“看电视和上网都是使用这台电视”。今年1月4日,这台液晶电视突然出现故障,他随即拨打厂商售后电话报修,但迟迟不见对方上门检查。

  期间,他数次拨打海信售后电话,直至2月9日维修人员才上门检查,后确定故障是电视主板损坏所致。但维修人员表示,用户将电视当作电脑显示器长时间负荷使用,这属于“不当使用”,不能享受免费保修。

  杨先生对此十分气愤,认为“电视既然有这个功能,就说明用户可正常使用,而且说明书中并没有告知不能将电视当做电脑显示器使用,保修卡中也没有注明因此不能保修的条款!”在向售后交涉无果之后,他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发帖投诉。

  对此,红网联动律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憬点评该纠纷称,用户所购液晶电视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厂商必须提供免费保修。至于将电视当作电脑显示器使用是否属于“不当使用”,张律师认为“厂商没有明确告知用户,就属于正常使用范畴”。

  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海信总部客服人员承诺,核实情况后会尽快与用户协商解决此事。今日下午,用户杨先生来电称,由于电视主板已无法修理,厂商为其免费更换了一台同型号液晶电视。

来源:红网

作者:吴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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