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签具意见并盖章;
3、持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到乡镇残联(民政办)进行残疾程度目测,对符合办证标准的,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签具乡镇意见并加盖公章;
4、持乡镇签具意见的申请表及本人两张近期两寸相片,到县残联办证大厅目测评残。
5、对残疾类别、等级不能确定的,由办证人员签具意见到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评定残疾等级。
6、对符合办证要求和经过指定医院鉴定的,办证人员进行初审提交市级残联进行网上复核、审批。
7、经市级残联网上复核、审批后,由县级残联打印证件加盖公章并加盖钢印后,发放《残残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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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李仁兵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