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陈哲 通讯员 李日康)2013年3月26日,新宁县出台了《新宁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试点企业奖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创标试点企业负责人纷纷对此《办法》大加赞赏,表示要积极投入到创标工作中去,加大创标经费投入,提升企业形象,树立企业品牌,力争完成各项创标任务。
2012年,新宁县确定为湖南省唯一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试点县以来,为全面落实“旅游立县,文化兴县”发展战略,鼓励新宁县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升旅游行业品牌形象,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单独拿出200万元对创标试点企业进行奖励,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创标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办法》以扶持和树立品牌为指导思想,以培育优秀品牌企业、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企业主导、政府引导为原则,对新宁县创标试点企业分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餐馆、交通、旅游购物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旅游娱乐示范点等八个行业进行奖励,最高单项标准达50万元。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陈哲 李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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