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宁县委办公室
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评估排队与奖惩情况的通报
(2013年3月8日)
2012年,全县各级各单位按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为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了很大努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估排队与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18个乡镇评估结果(按市评估排队得分高低排列)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单位(4个):黄龙镇、靖位乡、崀山镇、高桥镇。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9个):金石镇、飞仙桥乡、白沙镇、万塘乡、麻林瑶族乡、丰田乡、安山乡、一渡水镇、黄金瑶族乡。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合格单位(5个):清江桥乡、马头桥镇、回龙寺镇、巡田乡、水庙镇。
二、县直机关单位、驻县市管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林场、金石镇各社区评估结果
按部办委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无下属单位的科级(含副科级)单位、有下属单位的科级(含副科级)单位、省市直管单位、科级(含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林场、金石镇各社区8个系列进行考核评估,共计129个单位,其中先进单位60个,一类单位66个,二类单位3个。
三、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1.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对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模范单位的4个乡镇,各奖励单位3000元;对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9个乡镇,各奖励单位2000元;麻林瑶族乡、丰田乡升类,分别奖励5000元,并奖励其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各500元。
2.根据新办发〔2012〕3号和新人口领发〔2012〕3号文件,对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编办、县委宣传部、县药监局、县教育局、县移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财政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等17个单位,各奖励单位1000元,奖励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专干各100元,退还风险抵押金,并由各单位奖励上述人员每人400元。
3.根据新办发〔2012〕2号和新办发〔2012〕3号文件,对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县委办等43个单位,各奖励600元,退还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专干风险抵押金400元,并由各单位奖励上述人员每人400元,单位机关干部职工风险抵押金兑现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实现保类进位的城区机关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专干每月发100元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奖,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4. 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麻林瑶族乡、丰田乡等2个乡镇在年终评估排队中实现升类,对联系以上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县级领导及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每人奖励1000元,并退还风险抵押金;黄龙镇等14个乡镇实现保类进位目标,对联系以上乡镇的县级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县人大、县政协联系计生工作的委室主任及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每人奖励500元。对上述保类或升类的乡镇计生办主任每月发200元的目标管理考核奖,副主任每月发100元的目标管理考核奖,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5. 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金石镇水源村等35个三类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2012年评估排队中由三类升为二类,对联系村的县检察院等35个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分别奖励500元;   金石镇坪头山村等39个村由二类升为一类,对联系村的县煤炭局等39个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分别奖励500元。各单位对联系后进村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升类的驻村干部,由单位奖励每人300元。
6. 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2012年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保类进位目标,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县人大、县政协联系计生工作的委室主任和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200元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奖,所需经费从全县计生事业费中解决,并奖励每人1200元。
7. 根据新办通字〔2012〕6号文件,县打击“两非”专案小组2012年度查证落实和处理“两非”典型案件2例,奖励专案小组40000元,奖励崀山镇提供“两非”线索10000元。
8.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和新人口领发〔2012〕6号文件,县人口计生局和金石镇在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检查中无人口错漏报问题,奖励县人口计生局和金石镇各10000元,奖励凝秀社区、春风社区、刘家井社区、观瀑桥社区各5000元。县住建局、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移民局等5个单位在省人口计生委年终综合治理工作检查中未出问题,经县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每个单位奖励1000元。对负责联系协调、督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14个必检单位的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及四办分管主任、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奖励每人500元。
9. 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6号文件,省2012年度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没有出问题,对负责联系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单位和社区流入人口管理工作的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退还风险抵押金500元,并奖励每人500元。
10.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6号文件,白沙镇、金石镇、巡田乡3个乡镇在2012年度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年终评估排队中排名前三名,各奖励2000元。
11.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新宁县2012年度获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全省“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奖励县人口计生局10000元;2012年度获全省“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先进单位”,奖励县人口计生局10000元;2012年度获全省“阳光计生统计示范单位”,奖励县人口计生局10000元;2012年度在我县召开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并作经验推介,奖励县人口计生局10000元。2012年度在我县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暨阳光计生工作现场会议,并作经验推介,奖励县人口计生局5000元;2012年度在我县召开全市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情系万家-温馨传递”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现场会,并作经验推介,奖励县人口计生协会5000元。
12.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5号文件,万塘乡、白沙镇、黄龙镇等3个乡镇人口计生办被评为2012年度计生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各奖励1000元。
13.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9号文件,全县“阳光计生工作”经省市验收合格,对全县18个乡镇、各林场、县林业局、舜管局责任人员各奖励500元,对县人口计生局联系乡镇、林场的工作人员各奖励500元,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奖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联系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及县人大、县政协联系计生工作的委室主任各500元,所需经费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
14.根据新办发〔2012〕2号文件,县民政局付国华等19名计生专干被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200元。
(二)处罚
1.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在全市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评估排队中,清江桥乡、水庙镇由先进降为合格,对上述每个乡镇罚款5000元,并实行黄牌警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一年内不提拔、不调动、不重用、不得评优评先,对联系上述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扣除500元风险抵押金作罚款,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2.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丰田乡当家村、飞仙桥乡飞仙桥村、靖位乡石塘村在省人口计生委年终抽查中,出现人口出生错漏报问题,对上述每个乡镇罚款10000元,并对乡镇行政包村干部、计生办业务包村人员每人罚款500元。
3.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县农业发展银行、县财险公司、县华融湘江银行被评为二类单位,扣除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计生专干风险抵押金作罚款。
4.根据新办发〔2012〕3号文件,巡田乡柘田村、高桥镇三井村、金石镇石安村等3个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2012年度评估排队中由二类降为三类,对联系上述后进村的县骨伤科医院、县交警大队、县广播电视台等3个单位罚款500元,并对上述单位联系后进村责任人每人罚款300元。 
5.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5号文件,水庙镇在全县2012年度计生行政执法评估排队中排名最后一名,罚款1000元。
6.根据新人口领发〔2012〕6号文件,黄金瑶族乡在2012年度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年终评估排队中排名最后一名,罚款2000元。
2013年,全县各级各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动摇,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2013年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模范保先进”目标而奋斗。
附:1.新宁县201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驻县市管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林场、金石镇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结果
2.201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2012年度县直机关副科以上单位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后进村工作情况表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市管单位)
附件1
新宁县201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驻县市管
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林场、金石镇各社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结果
一、部办委单位(9个)
先进单位(9个):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党校、峎管局、县检察院、县委统战部、县法院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27个)
先进单位(17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房产局、县编办、县委宣传部、县药监局、县教育局、县移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农村工作部、县财政局、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
一类单位(10个):县总工会、县人口计生局、县妇联、县科技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局、团县委、县经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物价局
三、无下属机构的科级(含副科级)单位(28个)
先进单位(10个):县规划局、县经管局、县统计局、县委老干部局、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市管中心、县司法局、县商务局
一类单位(18个):县法制办、县旅游局、县能源办、县人防办、县城投办、县公路管理所、县政务中心、县工商联、县煤炭局、县运管所、县安监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扶贫办、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卫生监督所、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科协
四、有下属机构的科级(含副科级)单位(11个)
先进单位(8个):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文广新局、舜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
一类单位(3个):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局、县城管局
五、驻县市管单位(27个)
先进单位(6个):县质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信用联社、县公路局、县人民银行
一类单位(18个):县寿险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电力局、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新华书店、县调查队、县移动公司、县石油公司、县湘运公司、县邮政局、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县盐业局、县工商银行、县交通建设质安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二类单位(3个):县农业发展银行、县财险公司、县华融湘江银行
六、企事业单位(15个)
先进单位(7个):崀山珍稀植物研究所、县二中、县物资行管办、县轻工联社、县一中、县设计院、县疾控中心
一类单位(8个):县外贸行管办、县人民医院、县供销社、回龙中心医院、县骨伤科医院、县中医院、县商业行管办、县进修学校
七、林场(6个)
先进单位(2个):东岭林场、万峰林场
一类单位(4个):舜皇山林场、紫云山林场、金子岭林场、谢家岭林场
八、金石镇各社区(6个)
先进单位(1个):凝秀社区
一类单位(5个):刘家井社区、观瀑桥社区、白公渡社区、锦绣社区、春风社区
附件2
201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 进 个 人 名 单
| 单   位 | 先进个人 | 
| 县民政局 | 付国华 | 
| 县委党校 | 唐慧 | 
| 县总工会 | 李小娟 | 
| 县电力局 | 周娟 | 
| 县人防办 | 李水平 | 
| 县信用联社 | 李慧莲 | 
| 县物价局 | 邓慧 | 
| 县扶贫办 | 伍本金 | 
|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 周光红 | 
| 县气象局 | 谭玉梅 | 
| 县城投办 | 余达 | 
| 县人口计生局 | 徐颖 | 
| 县农业局 | 徐芳 | 
| 县畜牧水产局 | 李卯英 | 
| 县房产局 | 徐莉 | 
| 县供销社 | 唐定滔 | 
| 县寿险公司 | 范宏斌 | 
| 县妇联 | 刘桂林 | 
| 金石镇刘家井社区 | 杨满秀 | 
附件3
2012年度县直机关副科以上单位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后进村工作情况表
| 乡镇(场) | 村 | 联村单位 | 升降类情况 | 乡镇(场) | 村 | 联村单位 | 升降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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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金瑶族乡 | 粟田村 | 县委统战部 | 二类升一类 | 金 石 镇 | 石安村 | 县广播电视台 | 二类降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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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杉村 | 县工商联 | 二类未升 | 培子元村 | 县电信公司 | 三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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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林瑶族乡 | 界富村 | 县残联 | 三类未升 | 水源村 | 县检察院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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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利村 | 县气象局 | 二类未升 | 田富村 | 县环保局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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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盘村 | 县民政局 | 二类升一类 | 大兴村 | 县地税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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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庙 镇 | 下山塘村 | 县人大办 | 三类升二类 | 坪头山村 | 县煤炭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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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坪村 | 县委农村工作部 | 三类升二类 | 大河村 | 县委老干部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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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木村 | 县委办 | 二类升一类 | 观瀑村 | 县总工会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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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门村 | 县房产局 | 二类未升 | 丰 田 乡 | 麻田村 | 县人口计生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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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坪村 | 县财险公司 | 二类未升 | 新江村 | 县法院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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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 仙 桥 乡 | 金木村 | 县委党校 | 二类升一类 | 永福村 | 县国税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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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潭村 | 县政协办 | 二类升一类 | 龙华村 | 县公路管理所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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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罗村 | 县统计局 | 三类升二类 | 马塘村 | 县烟草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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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家村 | 县发改局 | 二类升一类 | 黄 龙 镇 | 尹家村 | 县药监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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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福庙村 | 县公安局 | 二类升一类 | 白毛江村 | 县审计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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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柳村 | 县经管局 | 三类升二类 | 半边山村 | 舜管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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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 塘 乡 | 万塘村 | 县农业银行 | 二类升一类 | 羊坪村 | 县委政法委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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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溪村 | 县调查队 | 二类未升 | 新田村 | 县中医院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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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村 | 县疾控中心 | 二类升一类 | 四川合村 | 县人民医院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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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田村 | 县妇联 | 二类未升 | 清 江 桥 乡 | 落岔村 | 县农业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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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坪铺村 | 县信访局 | 三类升二类 | 红星村 | 县财政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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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兴桥村 | 县纪委(县监察局) | 三类升二类 | 堡口村 | 县移民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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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渡 水 镇 | 一渡水村 | 县邮政局 | 三类未升 | 茶山村 | 县安监局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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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竹村 | 县卫生局 | 二类未升 | 水口村 | 县供销社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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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家村 | 县电力局 | 三类未升 | 木桥村 | 县工商局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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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安村 | 县科技局 | 三类升二类 | 安 山 乡 | 露石村 | 团县委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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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石村 | 县畜牧水产局 | 三类升二类 | 新铺村 | 县移动公司 | 三类升二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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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桥村 | 县交通运输局 | 二类升一类 | 赤泥村 | 县盐业局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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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渡水村 | 县国土资源局 | 二类未升 | 岩铺村 | 县水利局 | 二类升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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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立村 | 县新华书店 | 二类未升 | 檀木村 | 县扶贫办 | 二类未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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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场) | 村 | 联村单位 | 升降类情况 | 乡镇(场) | 村 | 联村单位 | 升降类情况 | |||
| 高 桥 镇 | 大富村 | 县一中 | 三类升二类 | 回 龙 寺 镇 | 盐田村 | 县文广新局 | 三类升二类 | |||
| 龟坪村 | 县建设银行 | 二类未升 | 河边村 | 县农业发展银行 | 三类升二类 | |||||
| 小富村 | 县委组织部 | 二类升一类 | 新塘村 | 县商务局 | 三类升二类 | |||||
| 高桥村 | 县商业行管办 | 二类未升 | 回龙村 | 县市管中心 | 三类升二类 | |||||
| 中房村 | 县石油公司 | 二类升一类 | 石角塘村 | 县城管局 | 三类升二类 | |||||
| 三井村 | 县交警大队 | 二类降三类 | 天宁村 | 县司法局 | 二类升一类 | |||||
| 马 头 桥 镇 | 绍洲村 | 县信用联社 | 三类升二类 | 长冲村 | 县二中 | 二类升一类 | ||||
| 东塘村 | 县联通公司 | 三类升二类 | 王家村 | 县卫生监督所 | 二类未升 | |||||
| 禾田村 |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 三类升二类 | 石泥村 | 县粮食局 | 二类升一类 | |||||
| 塘湾村 | 县公路局 | 三类升二类 | 双滩村 | 县质监局 | 二类升一类 | |||||
| 毛坪村 | 县农机局 | 二类升一类 | 花亭村 | 回龙中心医院 | 二类升一类 | |||||
| 金鸣村 | 县能源办 | 二类升一类 | 白 沙 镇 | 马江村 | 县委宣传部 | 三类升二类 | ||||
| 光塘村 | 县人民银行 | 三类升二类 | 西冲村 | 县外贸行管办 | 三类升二类 | |||||
| 戴家村 | 县物价局 | 二类未升 | 黄家塘村 | 县教育局 | 二类升一类 | |||||
| 槐花村 | 县寿险公司 | 二类未升 | 云里村 | 县运管所 | 二类未升 | |||||
| 金塘村 | 县物资行管办 | 二类升一类 | 宛旦平村 | 县旅游局 | 二类升一类 | |||||
| 崀 山 镇 | 船形村 | 县轻工联社 | 三类升二类 | 巡 田 乡 | 柘田村 | 县骨伤科医院 | 二类降三类 | |||
| 茶山村 | 县交通建设质安所 | 二类升一类 | 茶花村 | 县进修学校 | 三类升二类 | |||||
| 肖市村 | 崀管局 | 二类升一类 | 甘井村 | 县住建局 | 三类升二类 | |||||
| 分水村 | 县政府办 | 二类升一类 | 长铺村 | 县湘运公司 | 二类未升 | |||||
| 里溪村 | 县工商银行 | 二类升一类 | 西蒋村 | 县经信局 | 二类未升 | |||||
| 七星桥村 | 县规划局 | 二类升一类 | 靖 位 乡 | 石塘村 | 县编办 | 二类升一类 | ||||
|  |  |  |  | 烟山村 | 县人社局 | 二类升一类 | ||||
|  |  |  |  | 靖位村 | 县工业园管委会 | 二类未升 | ||||
                                                                    
中共新宁县委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印发
                                                                
(共印280份)  
来源:中国崀山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