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9月13日讯(通讯员 吴永平 周亮)张氏兄弟俩在获悉某知名品牌酒瓶盖促销政策后,遂起贪念,非法制造、销售数万个假冒该知名品牌的酒瓶盖。9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些生产酒、饮料的单位为了加大各自产品的销售量,常采取在产品瓶盖内写有“再来壹瓶”、“中奖壹元”等促销方式,但是有的消费者并未注意这些信息,在喝完酒或饮料后会将瓶盖丢掉。湖北监利县人张某某(已判刑)认为这是个商机,便于2009年上半年在长沙市开了一个主要收购各种酒瓶瓶盖、饮料瓶瓶盖的店铺,其以低价收购的方式从一些收购废品的人手中收购这些瓶盖,然后拿着瓶盖到各类酒、饮料经销商处进行兑换,赚取差价。
同年7月,张某在经营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并未赚到多少钱,后听说有人专门利用厂家的上述瓶盖促销活动制作假冒瓶盖低价卖给他人,购进假冒瓶盖后拿到经销商处兑换可赚取暴利。与此同时,湖南某酒业公司为加大其某知名品牌酒的销售量,正采取在该知名品牌酒的酒瓶盖内写有“赠酒壹瓶”、“谢谢品尝”等促销活动,即:凭1个写有“赠酒壹瓶”的瓶盖可到经销商处兑换1小瓶52°的该品牌酒(市价5元∕瓶),凭1个写有“谢谢品尝”的瓶盖可到经销商处兑换现金0.5元,各分经销商兑换后把所回收的瓶盖交给区域总经销商进行兑换,区域总经销商兑换后把所回收的瓶盖交给该酒业公司进行兑换。于是,张某就萌生制造、销售假冒该品牌酒的酒瓶盖来获取暴利的想法,并将此想法告知其弟弟张某。
同年8月初,张某某遂联系河南禹州人徐某,请其按照他们的要求制造8万个印有上述品牌酒注册商标标识的假酒瓶盖,其中1万个假酒瓶盖内写有“赠酒壹瓶”、7万个假酒瓶盖内写有“谢谢品尝”。约半个月后,徐某将该8万个假酒瓶盖制作完毕,随后,张某某与张某一起到河南禹州以均价0.20元/个的价格支付货款给徐某,并将该8万个假酒瓶盖托运至湖南长沙。
同年9、10月间,张某多次开着自己的小汽车与张某某一起将假酒瓶盖拿到株洲进行销售,按照“赠酒壹瓶”的假瓶盖4元/个、“谢谢品尝”的假瓶盖0.40元/个的价格,向株洲分经销商处的业务员唐某、易某、李某、刘某等人(均已判刑)销售了假酒瓶盖共计3.47万个,获利近1万元。而唐某、易某、李某、刘某等人在明知是假酒瓶盖的情况下还予以购买,之后持假酒瓶盖再到上一级经销商处兑换酒或兑换现金,赚取差价。
2010年1月,该酒业公司发现是假酒瓶盖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张某某、唐某、易某、李某、刘某等人便相继落网被抓,而张某于2011年9月19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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