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进新)为充分发挥有效调解、和谐司法的效力,崀山镇司法所大力倡导阳光调纠,通过实现“三个阳光举措”,力促警民鱼水之情不断升温。
阳光办案。除办案需要和法律不允许公开的外,对案件的程序及结果全部向群众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处理情况;该所把司法机关相关事项办理流程、要求、政策法规等20余项内容制作成展板,悬挂在司法所的墙上,并设立了咨询专线,随时为办事咨询群众答疑解惑,使群众了解办案流程和法律依据。
阳光干警。通过设置公开栏、宣传栏、向群众发放警民联系卡等形式,把镇司法所干警的姓名、照片和联系方式向辖区群众公布,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干警;同时,设立监督栏,将每一位干警的姓名、职务、分工及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上墙公开,方便老百姓办明白事、找指定人,并对干警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阳光服务。牢固树立“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服务理念,坚持从小事、琐事、实事做起,推出4S阳光服务套餐,即满意(Satisfaction)服务、微笑(Smile)服务、迅速(Speed)服务、诚恳(SINCERITY)服务,接待群众做到笑脸相迎、问候暖心、椅子让座、耐心接待、诚心办事,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孕妇、残疾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不仅使前来办事的群众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办事理念,而且使老百姓感受到热情的服务和诚恳的态度,使警民关系更加融洽,营造警民亲如一家人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唐进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