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颜克明) 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施行。世界自然遗产——崀山旅游秩序井然,县假日办没有接到一起有效投诉。全县共接待游客人4.8万次,同比增长25%,实现旅游收入1410万元,同比增长30%,团队游客跟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景区旅游运行平稳,开局良好。
今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加强了对景区的管理,同时规定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第35条对过去导游带团体游客购物消费行为进行了规范,打破了旅行社一贯的盈利模式,本次国庆出境游、国内游线路价格都有不同程度上调。由于崀山景区地处偏僻,目前主要靠散客支撑,因此影响幅度不是很大。而第54条则规定了景区对其内从事经营的实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崀山自2010年申遗成功,特别是去年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以来,高度重视景区经营户的规范经营活动,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强化了对景区马队、轿队、摊位摊点等经营户的标准化培训,全面贯彻《旅游法》,并通过“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游客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理念规范行为,服务广大游客。由于措施得当,未雨绸缪,景区各经营户均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保证了节日期间良好的经营秩序。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颜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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